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合函〔2024〕22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等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2号)、《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永财〔2023〕3号)、《关于申报2025年永春台资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精神,通过审核相关银行贷款材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永春桃芳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的贴息申请按不超过实际利息的85%进行贴息补助,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3日-7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附件:2025年台资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安排情况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