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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总工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
来源:永春县总工会 2020-03-09 16:45 阅读人数:1

开展非公企业职工2020年医疗互助优惠活动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工会牵头组织的非营利性活动,目的是通过职工互助互济,帮助患病住院职工解决医疗费用过高的困难。 

  (一)优惠政策 

  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和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在职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于2020630日前参加非公企业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每人每期48元,县总工会补贴24元。 

  (二)互助期限 

  活动一年一期,从参加单位交足互助金并交齐相关材料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首次参加实行3个月免责期 

  (三)医疗费补助政策 

  职工互助期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产生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和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按政策规定全自费后,按50%计算支付补助金,每期每人的医疗补助金最高限额为5万元,首次参加最高限额为2万。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门诊抗排斥反应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小球肾炎特殊门诊产生治疗费用当年慰问1000元;其它病种特殊门诊产生治疗费用当年慰问200元。 

  (四)申请程序 

  工会组织申请→登录泉州市总工会网站下载团体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县总工会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参保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发出“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将互助金存到指定银行账户。 

  永春县职工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3892351 

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返永交通补助活动

  (一)补助对象 

  户籍在泉州以外的外来务工工会会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补助对象之列)。 

  (二)补助条件 

  会员本人在规定时间(2020115日至320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所在地返回永春(公共交通工具含火车、动车、高铁、汽车、飞机、轮船)。 

  (三)补助标准 

  省外补助300元,省内补助200元。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票面费用予以补助。 

  (四)补助办法 

  交通费补助通过“泉工e家”微信服务号在线申报。会员于31日至531日期间上传交通票据、身份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通过农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办理)照片,审核通过后,交通补助款将直接转账至会员本人的卡中。 

  永春县总工会办公室:23882517 

                基层部:2389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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