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永委发〔2018〕12号)、《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乡村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项目和乡村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永农发〔2020〕58号)精神,经过乡镇推荐、资料初审、实地核查、综合评分、局党组研究,确定2020年乡村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项目和乡村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各四个,现公示如下:
一、乡村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项目

二、乡村优秀创业创新项目

公示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23862361。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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