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6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扶持重点要求,经行政村自行申报、乡镇审核把关等工作,我县拟对苏坑镇嵩安村、蓬壶镇鹏溪村、外山乡墘溪村等3个获得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建设项目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及时向人居办反映。
联系电话:12317、0595-23869517
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