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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拟建设项目及补助金额的公示
2021-06-16 17:46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6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扶持重点要求,经行政村自行申报、乡镇审核把关等工作,我县拟对苏坑镇嵩安村、蓬壶镇鹏溪村、外山乡墘溪村等3个获得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建设项目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及时向人居办反映。

  联系电话:12317、0595-23869517

  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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