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七层次高层次人才名单(三)的公示
2021-07-28 15:40 阅读人数:1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春县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永委人才〔2019〕7号)文件规定,经永春县确定,拟认定朱东梅等七位同志为泉州市第七层次高层次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4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5-23882664(县人社局办公室)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

  2021年泉州市第七层次高层次人才名单:

  1.福建兴隆香业有限公司 朱东梅

  2.福建金丰香业有限公司 洪彩虹

  3.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 叶巧玲 曾建平

  4.永春县桃城镇锅底捞咯摊 吴美燕

  5.永春县一都中心小学 黄昌盛

  6.永春县一都镇三岭村村民委员会 曾文恳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