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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人员补助核准情况的公示
2021-08-11 18:10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泉政办〔2019〕23号)、《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泉人社〔2019〕73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专项行动的通知》(永政办〔2021〕1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办理程序,2019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间,2021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人员符合补助条件的共240名,发放时间段为2019年3月22日后(合同签订次月首日或承接上次发放日期)至2021年5月31日,拟发放安居补助76.78万元,经研究,现将2021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人员补助核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公示电话:0595-23882664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595-23890911 永春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办公室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号(邮编:362600)

  附件:2021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人员补助核准名单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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