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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住建局第二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
2021-08-17 15:53 阅读人数:1

 责任部门

  事项名称

  子项

  证明事项

  备注

  1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含6个子项)

1.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升级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升级

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增项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延续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6.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_首次申请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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