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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住建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2021-08-17 16:00 阅读人数:1

序号

审批单位

审批事项

要求提交的证明事项

设定依据

  1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身份证明、估价师证书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2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_证书注销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或申请注销资质的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3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核定_延续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和经济、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的职称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4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核定_延续

主要业务负责人员及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5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核定_延续

已开发经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新申请企业不提交)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6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注销资质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或申请注销资质的报告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7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申请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和经济、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的职称证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8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申请

主要业务负责人员及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9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申请

已开发经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新申请企业不提交)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10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_资质证书变更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省“五级十五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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