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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厂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1-08-27 17:28 阅读人数:1

  根据《永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永政办〔2019〕73号)及《永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福建省聚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细化实施方案》批复建设任务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邀请畜牧、环保、土肥、财务、计算机等专业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并会同县财政、生态环境局、下洋镇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26日对福建省聚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畜禽污粪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机肥厂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福建省聚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建设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7日至9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 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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