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永春县林业局关于2021年市级林业示范家庭林场资金拨付的公示
2021-12-07 17:17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名单的通知》,经业主申请,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财务账目核实,拟拨付自查合格的永春县山里人家庭农林场(五里街镇)5万元。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83411 

  永春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