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林下经济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泉林函〔2021〕63号)、《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林下经济项目建设的通知》,经项目单位申请,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申报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及财务账目核实,现对10家2021年市级林下经济项目自查合格,拟拨付扶持资金(每个项目5万元)的对象公示如下:
1、永春县云来山蜜蜂养殖场(东平镇)
2、永春泉海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玉斗镇)
3、福建省海峡蓝天生态庄园股份有限公司(岵山镇)
4、永春县金玉综合农场(桃城镇)
5、永春县诚售蜂蜜养殖专业合作社(五里街)
6、永春县横口福鼎红鼎家庭农场(横口乡)
7、永春草洋百果果蔬专业合作社(外山乡)
8、永春天福兴农业技术有限公司(蓬壶镇)
9、泉州市永春远盛农林专业合作社(蓬壶镇)
10、永春县蓬壶晓东生态农林场(蓬壶镇)
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7日—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83411
永春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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