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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专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5-26 16:58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42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专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6月10日。 

  二、申报对象 

  福建省知识产权专员由企业和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具体申报对象是企业(在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 

  知识产权专员应当熟悉本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产品、技术创新和科研工作等知识产权相关情况,并能够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联系。 

  三、申报流程 

  知识产权专员由企业和有关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登录“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网址:https://www.zczgip.com/)进行申报,经市局复核后报省局审核入库。 

  四、其他事项 

  (一)结合往年申报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在系统中提交专员申报或修改变更的电子申请材料时,常出现以下错误导致申请被驳回:一是应填写的栏目错填或漏填;二是栏目填写内容前后不一致,如学历一栏应填写高中、大专或本科,有的误填写为专业如汉语言文学、法律等,在知识产权专业一栏误填写“汉语言文学”等非知识产权专业;三是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错字漏字;四是上传的附件格式错误或无法打开等。 

  (二)各企业及有关单位应及时通过系统对调离原单位或知识产权管理岗位的专员进行信息修改变更。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0591-87816057,15960199107 

  2.技术咨询:0591-86295619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42号)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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