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民老〔2022〕10号
玉斗镇、吾峰镇、蓬壶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305号)文件,经研究,现下拨2022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60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项拨付到各有关乡镇财政所,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项“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二、请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三、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申报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验收合格按时完成,取得应有的成效。
四、建立报告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按照《永春县民政局关于实行老区项目月报及年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月将项目实施进度报县老区办备案。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材料、项目实施成效等情况报县老区办备案。
五、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详见附件2),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2022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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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村(居) |
建设项目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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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斗镇 |
白珩村 |
苦竹林至石牛格茶庄园、湾田至停车场路灯亮化工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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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吾峰镇 |
吾中村 |
吾中村埔尾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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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蓬壶镇 |
联星村 |
联星村农村饮水修复提升工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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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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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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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单位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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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 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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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合格率 |
资金年度支出情况 |
改善老区村 生产生活条件 |
扶持的老区村 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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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斗镇 白珩村 |
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 |
及时补助到项目实施单位 |
改善老区村生产生活条件 |
满意度≥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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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峰镇 吾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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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壶镇 联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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