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竣工,现向我局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
施工企业 |
项目名称 |
1 |
福建铭奕建设有限公司 |
永春县达埔镇蓬莱村尤扬祖故居桥梁工程 |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永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进行投诉(桃城镇环翠路23号)。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返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27日
联系电话:0595—23999090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