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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第六、七层次人才名单(一)的公示
2022-08-01 09:01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政办〔2021〕29号)和《永春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规定》(永委人才〔2022〕1号)文件,经初审、审核和复核,拟认定李茂玉等27位同志为第六层次人才;张巧玲等6位同志为第七层次人才(具体情况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5-2397883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95-23897394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595-23890911永春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号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邮编362600)。

  附件: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认定名单

          第七层次高层次人才认定名单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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