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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1年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2-08-16 17:50 阅读人数:1

  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泉人社〔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经部署推进,2021年,在永春县陶瓷行业协会、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等单位的大力协助下,我县共有兴隆香业、永春老醋、科福材料等18家企业参与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试点工作。经企业自主评审,最终认定林文森等76人为2021年泉州市高技能人才,其中达到高级工水平57名,达到技师水平19人。根据文件精神,可按高级工500元/人、技师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才所在企业补助资金,共计将发放47500元,详见附表。

  现将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23871082。

  附件:2021年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公示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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