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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春县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第二批)
2022-08-19 17:48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泉州市税务局转发省人社厅 发改委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5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88号)文件精神,企业在2022年招用2022年1-12月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县缴纳1个月(含)以上失业保险的,给予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本批次共有福建良瓷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县就业人才中心初审,人社局审核,共有29人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拟按1500元/人给予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资金共计43500元。(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23882143 23871082。

  附件:永春县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拟发放情况汇总表(第二批)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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