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99号,见附件)文件精神及市局相关工作安排,我局现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贴息的企业应为永春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企业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且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还清贷款的;
(三)企业用于质押的专利应为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专利,法律状态明确有效,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应与贷款合同存在关联性。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时间应不迟于贷款合同签订时间,且应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程序。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通过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专利质押贷款的,由企业直接申报,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两份)报送我局。
2.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专利质押贷款的,为简化贴息程序,采取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由贷款银行省级机构审核推荐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由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的,无需提交材料至我局。
网上申报系统地址: www.zczgip.com (相关操作请在工作日时间8:00-18:00进行)。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内容:
(1)《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原件(申报系统可下载)加盖公章;
(2)企业委托书、企业专利实施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放款、还贷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保单或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材料(2)(3)请企业登陆申报系统(网址: www.zczgip.com)下载填写打印。
2.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由企业直接申报的,需提交材料(1)、材料(3)—(6)。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纸件一式两份,同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盖章扫描电子件。
(2)由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的,需提交材料(1)—(3)。其中:材料(1)由各银行经办机构填写并盖章,材料(2)(3)由企业提供给贷款银行。
三、贴息方式及比例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比例为2021年12月一年期LPR(3.8%)的20%,实际利率低于3.8%的按实际利率计算。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融资的小微企业,按一年期LPR(3.8%)的50%比例贴息。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累计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报送至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股,逾期不予受理。
2.政策咨询: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3881881
3.用户注册、申报系统操作咨询:0591-86390207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99号)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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