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柔性引才管理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20〕9号)和《永春县柔性引才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永人社〔2021〕3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办理程序,经过申请、审核,拟拨付2022年第一批柔性引才奖励资金合计人民币1.6万元。公示如下:
1.引才推荐单位永春县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引才人数4人,其中,三层次2个;四层次1个;五层次1个。获引才奖励1.1万元。
2. 引才推荐单位福建省蜂生水绮蜂业有限公司,引才人数2人,其中,三层次1个;五层次1个。获引才奖励0.5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5-2397883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95-23897394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595-238826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3890911永春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号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邮编362600)。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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