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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2022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13 19:54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福建省2022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属于永春县向除中国以外的G20成员以及新加坡等国外(地区)申请或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剔除发明专利无需实质审查的国家外,具体详见附件),并在2021年获得授权,且在2021年年底仍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 

  二、资助对象 

  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申请人)地址在本县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三、资助金额标准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4000元,获得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元。非职务专利按上述额度的50%给予资助。 

  每件国外(地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每家企业(个人)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30日 

  (二)申报流程:符合资助对象的申报人请登录“福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s://lead.fjippc.com)注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0591-87843034 

  业务咨询:0591-87806496 、0595-22118711、0595-23881881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保〔2022〕191号)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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