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直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224号)、《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标准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经研究,拟拨付泉州市永春凤居农林专业合作社、永春县福森综合农场、永春县蜂生水绮家庭农场各11.5万元,共34.5万元。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0日—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79720
永春县林业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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