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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郑艳丽等2位同志林业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2-11-11 15:31 阅读人数:1

  永职改组〔2022〕25号

  永春县林业局:

  根据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泉职改〔2022〕71号文件通知,永春县林业发展中心郑艳丽等2位同志林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泉州市工程系列林业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报经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确认,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具体名单如下:

  林业专业工程师(2人):

  永春县林业发展中心: 郑艳丽

  永春县林业局玉斗林业工作站:康志刚

  请予公布。

永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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