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通知》(泉人社〔2019〕133号)、《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岗位的通知》(永人社〔2020〕19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向永春县一都镇人民政府等18个乡镇拨付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资金共计691182.75元。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就业补助资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