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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达埔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3-01-31 10:42 阅读人数:1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竣工,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施工企业

  项目名称

  1

  福建元和建设有限公司

  达埔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永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进行投诉(桃城镇环翠路23号)。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举报或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规定办理返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2日

  联系电话:0595—23999090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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