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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肖小雯等2位同志林业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3-01-31 09:34 阅读人数:1

  永职改办〔2023〕1号

永春县林业局:

  《关于申报确认永春县林业局下洋片区林业工作站肖小雯等2位同志林业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报告》收悉,根据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准确认永春县林业局下洋片区林业工作站肖小雯等2位同志林业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1月30日。

  一、助理工程师(2人)

  永春县林业局下洋片区林业工作站:肖小雯

  永春县林业局桃城片区林业工作站:范彩炼

  请予公布。

永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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