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2-3月份审核通过职业培训“见证补贴”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2023-03-27 10:25 阅读人数:1

  2023年2-3月,县人社部门共受理各类“见证补贴”申报61人次,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审核,补贴资金共计66950元,补贴对象为申请人个人(详见附件)。

  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23871082,23882664。

  附件:2023年2-3月份审核通过职业培训“见证补贴”拟发放情况公示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