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竣工,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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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施工企业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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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博城建工有限公司 |
中闽建研7#、8#综合楼及消防水池等工程项目 |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永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进行投诉(桃城镇环翠路23号)。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举报或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规定办理返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595—23999090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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