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民保〔2023〕39号
各有关乡镇民政办: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任务的通知》(永委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经调查摸底,实地查验,研究决定开展20户2023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低保安居房建设每户补助5万元,合计补助经费1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经费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农村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是2023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抓紧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顺利通过检查验收,让低保家庭如期搬迁入住新居。
2、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资金要根据施工进度发放,基础完成后(圈梁浇注完成)发放2万元,一层屋面板浇注完成后再发放2万元,其余补助款待验收合格并搬进居住后发放。
3、此次下拨经费务必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侵占、套取、改变其用途。
附件:《2023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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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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