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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拟奖励镇和奖励村名单公示
2023-07-13 10:25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水河湖〔2023〕10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县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1个乡镇和1个村(社区)进行激励,名单如下:

  拟激励镇:吾峰镇

  拟激励村:侯龙村

  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永春县河长制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

  联系电话:0595-36689909

  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05号

  邮箱:ycxhzb@163.com 

 

  永春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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