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向全县重点企业、特色产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便捷、更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管理规定》,我局决定推出第一期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限
2023年9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止。
二、服务内容
本期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提供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评议、咨询、预警分析、保护培训、公益培训、维权援助、区域公共品牌“一站式”维权、侵权损害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定制服务和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等。(详见附件1:《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清单》)
三、申请程序
(一)永春县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有公共服务清单内的需求,均可向县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享受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
(二)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按照后补助方式补助服务费用,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服务费用的50%。
纳入重点知识产权保护库的,申请人每年补贴不超过6万元;未纳入的,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
申请对我县区域公共品牌进行保护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三)申请人申请公共服务,需填写《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申请表》(附件2),注明从服务机构库选择的服务机构名称,提交县知识产权局审核。经审核同意立项的公共服务项目,发放《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立项通知书》,申请人凭此通知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待服务完成后,申请人可向县知识产权局申请服务费用补助,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
2.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复印件;
3.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4.服务内容完成的佐证材料;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入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排名不分先后)
1.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祝昕昕,联系方式:18905051630;
2.泉州市诚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人:叶晓燕,联系方式:18900347269;
3.泉州劲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人:李劲松,联系方式:13959915299;
4.福建泉州新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庄冠颖,联系方式:13505079787;
5.泉州凯迪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人:陈江友,联系方式:1360078857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期公共服务为期半年,预算上限40万元;服务费用补助按受理时间次序办理,用完即止。
(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申请:
1.将纸质盖章和word版《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申请表》提交至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股;
2.将纸质盖章后扫描版(PDF)和word版《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申请表》发送至邮箱ycxzscq@163.com,邮件主题以“名称+公共服务申请”命名。
(三)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ycxzscq@163.com
2.通讯地址: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股
3.电话:0595-23881881
附件1:《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清单》
附件2:《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申请表》
附件3:《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流程图》
永春县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