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向全县重点企业、特色产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便捷、更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管理规定》,我局建立重点知识产权保护库,现将有关入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
二、申请对象
重点知识产权保护库收录对象为我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拥有的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商标、具有较高价值的专利以及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知识产权入库,应向县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材料:
1.《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重点知识产权入库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申请:
1.将纸质盖章材料及word版《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重点知识产权入库申请表》提交至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股;
2.将纸质盖章后扫描版(PDF)和word版《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重点知识产权入库申请表》发送至邮箱ycxzscq@163.com,邮件主题以“名称+知识产权入库申请”命名。
(二)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ycxzscq@163.com
2.通讯地址: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股
3.电话:0595-23881881
附件:《永春县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重点知识产权入库申请表》
永春县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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