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永春县2023年度社保补助拟发放情况的公示(第四批)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20 16:01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发放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社保补助以及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等事项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6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社部门审核,王文圻等6人符合社保补助条件,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拟予以补助。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补助资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将毕业生申请月份的首月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后续月份补贴成批统一按月发放。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公示电话:0595-2388266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95-23878228(永春县社会保险中心)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翠路23号社会保险中心(邮编362600)

  附件:永春县2023年度社保补助拟发放情况汇总表(第四批)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永春县2023年度社保补助拟发放情况汇总表(第四批)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序号

  人员类型

  姓名

  最高 

  学历

  毕业

  年度

  来泉创业 

  就业时间

  创业就业单位名称

  来泉工作 

  所在区域

  落户 

  所在区域

  本次申请首月

  补贴金额

  1

  高校毕业生

  王文圻

  本科

  2023

  20230801

  泉州广荣食品有限公司

  永春县

  永春县

  206.00元

  2

  高校毕业生

  刘雅萍

  本科

  2023

  20230703

  福建乐石科技有限公司

  永春县

  晋江市

  206.00元

  3

  高校毕业生

  黄榕静

  本科

  2023

  20230704

  福建良瓷科技有限公司

  永春县

  永春县

  206.00元

  4

  高校毕业生

  谢寒欣

  本科

  2023

  20230703

  福建乐石科技有限公司

  永春县

  安溪县

  206.00元

  5

  高校毕业生

  王宇坚

  本科

  2023

  20230704

  福建良瓷科技有限公司

  永春县

  永春县

  206.00元

  6

  高校毕业生

  邱楚香

  本科

  2023

  20230704

  福建良瓷科技有限公司

  永春县

  永春县

  206.00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