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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自评情况报告及考核评分表的公示
2024-01-17 17:09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我县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自评情况报告及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3862965。

  将此公示。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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