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经企业申报,我局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一、审核情况
本次申报补助企业1家,企业名称: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申报内容:下洋镇运输服务站改造建设,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27015086
附件:永春县运输站场省级补贴资金项目汇总表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