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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永春山居度假村酒店35#地块一期3#4#5#6#工程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4-02-20 17:14 阅读人数:1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竣工,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施工企业

  项目名称

  1

  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

永春山居度假村酒店35#地块一期3#4#5#6#工程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永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进行举报或投诉。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举报或投诉的,我局将依规定办理返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0595—23999090

  单位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翠路23号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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