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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18 14:56 阅读人数:1

  今年来,我局严格落实《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永委发〔2022〕9号)和《中共永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永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委法〔2023〕1号)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社工作法治建设,依法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各项工作,促进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推动人社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1.坚持思想统领。坚持以思想为指导,结合周学习会、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人社系统学法普法活动,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按照中央提出的民生工作思路,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理念贯穿到人社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人社的责任感、紧迫感。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分管领导抓好分管范围的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抓落实”的责任体制。

  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一是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应诉、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高等方面内容纳入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中。二是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以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报酬待遇、评先评优和选拔使用相挂钩。探索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相关制度,拟通过出台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遵守规定、承诺践诺、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管理,同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五级十五同”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在省网办事大厅公布事项143项,共压缩办理时限60%以上,精简申请材料30余项。加强与其他单位协同合作,推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工作。及时上线人策匹配机器人,其中就业创业技能上线20项,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开展人社“名片”、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局长走流程”、“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切实转变人社系统干部工作作风。

  (三)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按照要求完成改革,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双随机检查,落实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今年来,共检查用人单位65家,协调处理欠薪案件47件,涉及农民工201人,解决欠薪170.237万元;行政处罚2家。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选出2023年度10家劳动保障守信A级企业、4家劳动保障守信C级企业。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今年来落实工资保证金22.1957万元、银行保函832.0919万元、工程担保机构保函4219.88万元。

  (四)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和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对于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及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疑难工伤认定等案件决定充分征求本局法律顾问意见后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基金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行政执法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梳理调整本局权责清单,依法规范行使法定权力,严格按照办事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行政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法治建设渗透到人社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办事,规范履行工作流程,在依法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体系、实施人才优先、加强劳动保障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间、公开审批结果。加强权责清单、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高效透明便民。

  (五)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1.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建立并落实好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人社领域依法分类信访诉求处理导则,严格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依法规范、按政策办事,确保到访有方向、询问有结果、来信有回复,努力提高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畅通投诉渠道,指派专人值守举报投诉电话,确保遇有突发性事件及时处置。加强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加大信息反馈和督办工作力度,及时回复群众诉求、耐心疏导群众情绪、妥善解决群众问题,今年来办理回复各类网上咨询、信访件953件。二是启用“福建省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深入推动调解仲裁案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今年来共裁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9件,裁决及调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共790万元。受理申请工伤认定287件,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待遇支出)3613.81万元。

  2.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平台、LED广告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载体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信息。以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为契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材料、摆摊设点、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广度,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结合“根治欠薪法治宣传暨集中接访日”活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宣传、“春风行动”、社保法宣传、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共11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1万多份,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50家次,营造人人思平安、人人为平安、人人创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进一步强化宣传社保政策法规,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解读,实行线上线下结合的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网站、电视广播、LED广告屏、展板、“永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社保政策;积极开展各类专场政策宣传活动,结合窗口经办服务、举办招聘会等活动过程,大力宣传社保参保、职业技能等相关法规政策,突出宣传重点,以民众最为关心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待遇计发、待遇调整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延伸政策宣传触角,深入企业、进村入户开展就政策宣传,让企业和参保人员树立参保缴费意识,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持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用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欠薪行为。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欠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欠薪“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并依法依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和工伤赔偿案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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