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符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条件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8日至1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3862965。
将此公示。
附件:2024年度申请费改税补贴资金出租汽车明细表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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