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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1-24 10:29 阅读人数:1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针,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是重点,现就本单位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优势,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党建工作与生态环境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等互为融合,切实从源头筑牢了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行“一个窗口”办成所有事,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办,企业办事无需在多个科室之间奔波,只需在统一的窗口提交申请、咨询问题或办理业务,实现了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打通服务群众最“一公里”。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梳理汇总现有环保产业限制条件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衔接,按类别进行细化,形成《永春县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准入的具体情形,查找简单便捷,并将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纳入永春县招商手册,更好指引政府和企业在招商引资中少走“弯路”,规范项目事前评估,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主动靠前提供“保姆式”服务。深入推行环评审批靠前服务,提前介入指导、提前调度管理、提前协调解决、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坚持“无事不扰”与“服务到家”相结合,对临近开工但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主动向建设单位送达《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单》,及时提醒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主体责任,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出现,省、市重点项目开工前环评完成率100%。

  三、聚焦高效实施,优化政府治理制度供给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清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未发现存在“一刀切”涉企文件。

  四、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制定《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结合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等内容,科学统筹所有现场执法监管任务,制定现场执法工作月度计划,确保落实到位。2024年按检查计划累计检查企业1033家次,保证执法的计划性,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推行正面清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已对28家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全覆盖现场帮扶,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依托移动执法系统,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规范随机抽取四个季度抽查企业名单及环境执法人员名单,按时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双随机对186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持续开展“清水蓝天”专项执法检查、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各项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9家次,处罚金额137.793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起,查封1起。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完善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规定和包容审慎清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在案件办理中,严格适用裁量规则,做到同案同罚。

  五、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执行《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之前,应当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聘请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严格依法行政。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对行政处罚决定,按规定于7日内在信用中国、信用泉州和永春县政府网平台进行公示。

  六、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环境信访工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环境权益,有力有序做好环境信访工作。2024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55件,其中来信14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33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8件;我局认真组织信访件查处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交办我县信访件34件,其中生态环境部门牵头6件,均已办结并销号。

  (二)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向300多家企业开展上门“送法入企”等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举“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等方式,扩大宣传面,起到很好的效果,在社会上引起浓厚的学法守法遵法的氛围。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多次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规范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七、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普法与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企业主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高,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还有扩大的空间。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工作在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上,措施还不够得力,工作还不够扎实。 

  (二)信访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执法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比较欠缺,信访业务水平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个别信访件存在重复投诉情况,仍需进一步化解。

  (三)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有待加强

  在行政工作中,与其他部门工作的联系不够密切、联合执法力度不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部门之间在宣传材料、数据信息、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等方面的共享还不够顺畅、便捷,人员变动也较为频繁,未能形成更为高效的整体工作合力。

  八、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类执法力度。一是持续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做好“清水蓝天”专项执法检查、环境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和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稳步推进集源头管控、精准执法、常态监管和“执法与服务并行”于一体的“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监管执法新常态。二是持续做好环境信访纠纷化解工作。持续开展信访回访工作,防止已解决问题回潮反弹。继续抓好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四个第一”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持续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我县辖区环境安全,适时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持续开展畜禽规模养殖行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实施方案》,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升养殖行业管理水平,维护辖区水环境安全。

  (二)加强部门之间联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畅通便捷渠道。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的环保理念,与城市管理、公安、住建、卫健、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探索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机制,落实多部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和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形成一个大环保的格局。

  (三)加大培训力度。每年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对应的线上线下工作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大练兵”等各项竞赛,以赛代练提升执法人员学习热情,对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进行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培养人才队伍,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环境监测综合实力,打好提升环保工作的“持久战”。通过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对现实问题的解决能力。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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