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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永春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一)
2025-04-08 17:19 阅读人数:1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供水价格调整机制落实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664号)文件精神,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5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召开永春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通知》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永春县生活、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二)关注和关心城镇供水事业,对听证事宜有一定的了解; 

  (三)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9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 

  另设旁听席3名、记者席5名以内。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委托永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四)旁听人员和记者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四、听证会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消费者应填写相应的报名表(见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永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名;旁听人员和记者应填写相应的报名表(见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由单位委派或推荐的,应当向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派书或介绍信。 

  2.网络报名:旁听人员和记者可采用网络报名,将相关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并于报名截止前持身份证到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确认。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23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1.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价费管理股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衙口街1号(县发改局一楼) 

  联系人:苏晓磊 

  联系电话:0595-23882560 

  邮箱:wj23878235@163.com 

  2.永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59号(县市场监管局二楼) 

  联系人:郑泽明 

  联系电话:0595-23860578 

  特此公告。 

   

  附件:永春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永春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永春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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