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林业经济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01号)文件,永春县桂洋镇库湖村村民委员会、永春县锦斗镇长坑村村民委员会等3家单位实施的森林旅游项目,总投资23.1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2万元(详见附表),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永春县桂洋镇库湖村村民委员会、永春县锦斗镇长坑村村民委员会等3家单位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永春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23883411、12388
附表:2024年市级森林旅游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一览表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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