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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林惠琼同志四级公证员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5-06-30 10:30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准确认福建省永春县公证处林惠琼同志四级公证员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现予公布。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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