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永春县林业局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场保运转)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5-06-30 15:52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5〕17号)文件,经研究,拟对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拨付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场保运转)68万元,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23883411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