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5〕17号)文件,经研究,拟对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拨付202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场保运转)68万元,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23883411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