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9号)文件,我县福建永春香百年运营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魁星香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实施的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总投资11.636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万元(详见附表),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对永春香百年运营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魁星香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2家单位实施的品牌创建项目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23883411、12388
附表:2024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第三批)验收情况一览表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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