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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李育智等2位同志助理记者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5-10-29 11:37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职〔20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准确认永春县融媒体中心李育智、林艺颖两位同志助理记者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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