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批准确认颜炜乐等4位同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6-01-26 16:50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郭江鹏等373位同志土建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李雪鸣等10位同志评审结果的通知》(泉人社专技〔2026〕8号)文件通知,我县委托评审的颜炜乐等4位同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经第十一届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经研究,同意批准确认该4位同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助理工程师(1人)

  中博城建工有限公司:颜炜乐

  二、风景园林施工助理工程师(3人)

  福建洲安建设有限公司:杜正銮、黄梁滨、陈 珊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