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42号)文件,经研究,拟对永春县呈祥乡人民政府实施的2025年省级森林步道建设项目拨付补助资金45万元(详见附表1),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7日至2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23883411
附表:1.永春县2025年省级森林步道建设项目拟补助资金一览表
2.永春县2025年省级森林步道项目拟补助资金绩效表
永春县林业局
2026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