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人社函〔2023〕53号
答复类型:A类
陈维尧委员:
《关于加快构建产业人才体系 赋能有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第1602113号)收悉。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有根产业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有根产业中,特别是陶瓷产业,建设成数字化、可视化、流程化、智能化的全流程生产管控系统急需一大批高端人才。鼓励企业加快建设5G智慧智造产业园,积极推广良瓷科技“5G”智造模式,利于吸引集聚一批高端智造人才。目前,国家香检中心引进厦门大学团队共建专家工作站,侨新酿造与厦门大学生命科学院合作设立老醋研发中心,提升了单位的科研技术能力。今年3月,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泉州)社会实践基地项目需求征求,我县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上报二个项目:活性炭原位掺杂技术在燃香产品香气缓释及TVOC吸附中的应用、活性炭搭载技术在鼻炎药用燃香产品功效增强中的应用,寻找材料学院、化学工程系和药学类博士生加盟。我局将积极引导包括涉及香产业的各类人才以多种形式向产业、项目、学科流动和聚集,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做好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及政策兑现工作。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壮大有根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文〔2021〕47号)和《永春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规定》(永委人才〔2022〕1号)文件规定,支持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醋、香、陶瓷产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对在个人竞赛项目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按规定授予“永春县技术能手”称号,并纳入第七层次高层次人才管理;对于从事直播电商业务1年以上,受聘于民营企业且为所在企业年带货销售额800万元及以上的主播,或为我县香、醋、陶瓷等特色产业直播带货,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主播,最近连续2年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返聘人员),可申报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对于从事直播电商业务1年以上,受聘于民营企业且为所在企业年带货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主播,或为我县香、醋、陶瓷等特色产业直播带货,年销售额350万元及以上的主播,最近2年年薪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倍以上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返聘人员),可申报第七层次高层次人才;对获得国家、省、市、县工匠(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称号的,可按规定申报认定相应层次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健康体检、子女就学等政策待遇。
三、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要求,遵循产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注重实绩,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科学合理评价人才,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和水平。继续支持永春县陶瓷行业协会组建“永春县非公有制企业陶瓷工程系列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0年已评审通过21人,今年继续推动评审活动;支持县制香行业协会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制香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审委会,开展评审活动,据统计,至今,共评审制香助理工程师68人;经市级评审,共有制香工程师22人。今年4月,我县老醋行业有5人申报食品工程师、1人申报食品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四、组织开展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近年来,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我局每年在全县各行业高技能人才中评选一批永春县技能大师、永春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省、市级技能大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至今已评选出永春县技能大师60人,获评市级技能大师13人、省级技能大师1人,评选出永春县技能大师工作室8家,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其中县级技能大师1万元,市级3万元;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万元,市级15万元,省级10万元。今后,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和推荐工作,鼓励我县有根产业优秀人才积极参与。
五、训赛齐抓培育技能技术人才。2020年以来,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有关精神,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积极发动各主管部门、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尽力做到“应培尽培、原培则培,需培就培”,鼓励企业通过项目制、岗前培训等方式培训员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培育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培训各类劳动者15223人,发放各类补贴(含以工代训补贴)1730.395万元。同时,我局大力推广“以赛代评”、“以赛选才”模式,切实发挥竞赛平台发现人才、锻炼人才的作用,积极发动各行业筹办职工职业技能竞赛,202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省级职业技能竞赛1场、市级职业技能竞赛3场、县级职业技能竞赛17场,评选出市级技术能手3名、县级技术能手28名。
六、组织开展泉州市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泉人社〔2021〕12号)文件精神,我局与各行业协会合作,组织了一批企业开展泉州市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截至目前,已认定泉州市高技能人才共141人,其中达到高级工水平的110人,达到技师水平的31人。今后,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泉州市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工作,鼓励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我县职工技能技术水平。
领导署名:林华毅
联 系 人:康文锡
联系电话:0595-23871082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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