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中闽建研绿色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中闽建研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
2.变更内容:7#宿舍楼原设计2人间调整为3人间,将卫生间移至阳台处;调整消防水池位置及平面;8#综合楼增设1处排烟井。
变更指标:用地面积12.2391公顷,建筑面积94417.1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9513.19平方米,其中:7#宿舍楼由5258.36平方米增加至5429.68平方米,8#综合楼由8566.22减少至8558.17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由438.42减少至405.12平方米;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1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23880171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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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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