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0501-2021-00001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9
    关于永春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永春县财政局 时间:2021-01-08 09:01

      ——2020年12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春县财政局局长  施文炳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科学研判,有效应对疫情对财政运行的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兜牢“三保”底线,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收19969万元,下降10.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1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收11200万元,下降9.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补助收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支出)预计3718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同比增支38869万元,增长11.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24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收28218万元,下降18.5%;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预计95232万元,同比增支6455万元,增长7.3%,政府性基金调出9105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174万元,调出资金6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725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4302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4237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0 年债务限额566360万元,其中: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59852万元。截止2020年底我县债务余额5035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27176万元,专项债务7634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地方政府债券500970万元,国债外债转贷2547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0年财政决算待编制完成后,再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20年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情况

      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一是及时下达防控预算指标。确保防控防治资金需求,全年累计下达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367万元。二是建立防控物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及时转发《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服务和进口物资实行便利化采购。三是开通防控资金支付“快速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主动联系对接代理银行,打通疫情防控“快速通道”,确保支付流程通畅,保证随时拨付采购疫情防控所需的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器械、防护用品和防治工作经费。

      加强防控资金物资管理。及时转发了《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并加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印发了《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物资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明确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强化疫情防控资金捐赠物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切实发挥实效。

      2、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牵头制定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申报指南》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五条措施的通知》,全年兑现各项惠企资金19266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参加国际性展览、出口信保、企业电子商务、新建厂房及设备购置、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外出建筑企业建安税回归和企业节能与循环经济补助,物流、陶瓷、老醋和香产业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支持两家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1180万元,贴息资金18万元。疫情期间,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的补充通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共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524万元。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全年发放170家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16万元、困难企业稳岗补贴77家707万元。

      大力支持政府扩大投资。2020年,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县财政统筹各类财政资金117391万元,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积极会同发改等部门编报项目,全年争取债券资金58897万元(一般债券10497万元、专项债券48400万元),涉及我县交通、市政、教育、棚户区改造和产业园区建设领域1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292263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债债券资金管理,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大力支持积极就业政策。安排就业专项资金750万元,支持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优先使用困难群体劳动力,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的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印发了《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县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通知》对获评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一次性资助。印发了《永春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安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350万元,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疫情期间出台的一揽子有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2020年,全县预计减税降费20000万元。

      大力支持保障基本民生。统筹资金全力保障基本民生,2020年,全县保基本民生支出77410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助学金等教育支出619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低保等社会保障支出155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基本公共卫生等卫生健康支出12083万元、其他基本民生支出43584万元。

      大力支持基层正常运转。坚持预算源头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政府带头真正过紧日子,切实保障基层运转。强化预算约束,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年压缩一般性支出15%。全年财政投入保基层正常运转支出18582万元,其中保乡镇运转12764万元、保村级运转5818万元。

      3、打好三大攻坚战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着力抓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2020年度下达扶贫资金7575万元,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贫困户饮水安全、兜底社会保障和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力度,出台了《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春县财政扶贫资金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关于印发〈永春县扶贫开发项目验收与核验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关于实施“强村(强企)带弱村”行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等文件。深入开展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9年市级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助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管理,纳入系统监管各级资金达9.5亿元,实现对扶贫基础信息采集、资金分配、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人到户到项目及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在线监管。

      大力支持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永春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桃溪流域水质提升方案》、《永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年)》,2020年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投入5697万元,加强大气污染源防控,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投入14762万元,持续提升流域水质,打好碧水攻坚战。加大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河道生态修复力度,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投入2020万元,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净土保卫战。

      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及时向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上报了《中共永春县委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2019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变动情况的报告》。加强了政府债务管理,会同县发改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项目管理的通知》,并转发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债券项目建设,推动建设项目早见成效,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报告、公开制度,2020年分五次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告2020年新增债券额度及使用方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新增债券并相应调整县本级预算方案,及时将政府债务的限额、举借、使用和偿还等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4、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加大民生投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确实保障和加强财政民生支出,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坚持民生优先导向,不断化解民生难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全县民生相关支出293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8.8%。

      推进民生补短板。投入4203万元,支持中小学校舍建设、校舍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入3458万元,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920万元,支持非遗文化传承、文保修缮、基层文化站免费开放和图书馆藏书建设;投入468万元,完善体育设施,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投入2540万元,支持永春县医院和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改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应急医疗设备和防护物资采购。投入1070万元,支持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等项目。

      筑牢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各类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实现应保尽保,一是稳固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10057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40.73元,调整后我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2501.36元。调整机关事业养老金待遇4953人,基金部分月人均增加200.09元。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后,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月人均待遇2796.50元,领取生活护理费人员月人均待遇1768.07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月人均待遇1534.54元。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0年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14600万元、机关事业人员2014年10月前缴交的个人养老金上缴省统一管理6400万元、职业年金补助6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补助147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县级配套资金5689万元,各项社保制度得到有力的保障。

      5、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从2020年起,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范围,规范财政支付行为,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将扶贫(惠民)和直达资金全部纳入在线监管系统监控,确保扶贫(惠民)和直达资金用到实处,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分配下达直达资金指标44376万元,重点用于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保基本民生、保就业、保运转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在支持疫情防控、稳住经济基本盘,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扎实有效推进我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印发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放管结合,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择优入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新增代理机构20家,现有58家,供采购单位选择和抽取。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2020年完成公开招标项目83个,预算金额13248万元,中标金额11751万元,节约金额1497万元,节约率11.3%。动态调整财政权责清单,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2020年调减(含合并)权责清单31项目。

      6、持续加强财政管理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严格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持续改进预算执行管理,结合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等,不断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加强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充分研究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永春县预算绩效工作细则》、《永春县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永春县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工作方案》、《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关口前移,投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对重大建设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的必备条件。今年对政府投资的城建、市管等4个新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合计项目评估金额74375万元。三是拓展重点绩效评价范围。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除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评价外,扩展到社会保险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拓展了重点评价范围,并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

      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印发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守底线防风险的通知》(永政办[2020]25号),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绩效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印发了《永春财政局关于强化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平稳运行的通知》,更加积极有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依法组织收入,兜牢“三保”底线,促进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印发了《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永财预[2020]13号),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程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印发了《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永财预[2020]12号),要求各单位要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的力度,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加强暂付款项管理。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财税工作中还面临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受经济发展新常态、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下降,传统税源不断萎缩、新增税源尚未显现;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越发突显,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重使用、轻绩效”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升站位担当,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着力生财、聚财、用财,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2021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2021年财政预算的总体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44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174000万元,增加10400万元,增长6%。财税部门的执收任务:税务局149400万元,财政局35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2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111500万元,增加6700万元,增长6%。

      ⑴税收收入。税收收入812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72400万元,增加8800万元,增长12.2%。

      ⑵非税收入。非税收入370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39100万元,减少2100万元,下降5.4%。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2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3305万元(返还性补助10690万元,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42615万元),调入资金109895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8800万元,县本级可支配财力为272600万元,相应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60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基数262200万元,增支10400万元,增长4.0%。

      支出安排的原则:一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确保“三保”支出资金需求。二是按照有关支出增长和政策性支出配套的要求,确保“三农”、教育、社保、卫生、科技等支出增长。三是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26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49万元。

      (2)国防支出30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2678万元。

      (4)教育支出89246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764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6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77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359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344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6451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766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583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99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0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45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00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5万元。

      (19)债务付息与发行费用支出15660万元。

      (20)其他支出3000万元,其中预备费3000万元。

      4、预留经费

      2021年预算,预留县直机关绩效工资及乡镇绩效奖励3500万元;预留晋档增资、退休安家和死亡抚恤等4024万元;预留预备费3000万元。

      5、上级提前下达专项编入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已收到上级提前下达专项性转移补助21648万元,并按上级要求的科目及用途列支21648万元,加上本级可支配财力安排的支出27260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94248万元。

      6、“三保”支出保障情况

      2021年按省定标准和范围测算的我县“三保”支出资金需求182776万元,其中:保工资105412万元、保运转5424万元、保基本民生71940万元。2021年实际预算安排203805万元,其中:保工资120322万元、保运转5528万元、保基本民生77955万元。2021年本级可支配财力272600万元,加上可用于“三保”支出的上级专项性转移补助16032万元,实际可用于“三保”支出的财力为288632万元,2021年我县“三保”支出可以得到保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3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124300万元增收38000万元,增长3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88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按列收列支原则,相应安排本级基金支出1623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5885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及土地开发22880万元;旧村复垦支出5600万元;补充耕地2000万元;土地收储2500万元;偿债准备金30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09702万元;保障性住房、储备粮(油)库建设、城市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城区卫生保洁等项目13168万元。

      政府性基金专项上级提前下达41万元,相应列支4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3万元,比上年预计数235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3.4%。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19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3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57257万元,减少2957万元,下降5.2%,主要是2020年一次性弥补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458万元,比上年预计数43020万元,增加2438万元,增长5.7%。结转下年使用8842万元。

      围绕2021年财政预算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税源财源培育,解决财力增长乏力的根本问题。一是完善企业扶持奖励政策。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产业龙头企业、陶瓷产业、老醋产业、香产业和新经济产业的扶持奖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发展后劲,增强财政收入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部门、各乡镇要确实转变工作思路和重点,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财源建设上来。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促进招商引资有新突破大进展。三是加速培育增量财源。坚持以产业项目为抓手,全力以赴支持产业园区建设,通过聚集产业项目,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竞争力较强、附加值较高、税收贡献大的产业。推动招商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投产,投产项目尽快形成税收。

      2、抓预算收支管理,解决财政保障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收入管理。科学研判收入形势,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制定压实税收、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年度征收目标,按收入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征管部门。二是强化联动机制。深化税务、财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监控,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征缴程序。三是规范支出管理。持续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规范支出审批管理,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优先支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民生补短板的资金需要。盘活财政存量资产资金,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把钱花在刀刃上。

      3、抓政策资金支持,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要充分利用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同时又是视同中央苏区县的政策优势,围绕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编制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编制项目,力争谋划一批具有战略性和事关我县振兴发展的好项目,要紧密跟踪、研判、吃透、抢抓中央、省、市“六稳”、“六保”等政策机遇,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补助力度,全力缓解财政压力。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在国家严控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背景下,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渠道。按照国家“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准做实项目储备,主动做好项目申报对接,全力争取专项债券资金。

      4、抓财政精细管理,解决财政管理水平提升的问题。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关于2021年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审查报告,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在县人大审查批准预算后,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批复部门预算。严格落实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及时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稳步实施县与乡镇财政体制调整。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综合运用财政各系统数据信息,加强综合分析和动态监控,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三是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自觉做好债务管控工作。在决策时,切实做到“两个相适应”,即债务规模与建设规模相适应、债务规模与地方财力相适应,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篇之年,我们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开源节流,更加聚焦稳收入增财力、聚焦促民生保运转、聚焦重点领域促发展,坚定信心、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永春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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