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200-2018-00153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8〕14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8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30 16:32

    永政办〔2018〕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近日,惠安、安溪等地相继发生2起学校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疫情。当前正值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感、水痘等冬春季传染病高发时节,防控形势严峻。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校诺如病毒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从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健康出发,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落实好工作部署。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卫生防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订防控措施,优化防控策略,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狠抓重点环节,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协调配合,推进联防联控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抓好本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县卫计、教育、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与协作,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落实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通报相关情况,做到信息及时、互通、对称。要通过联席会议、联合通知、联合检查等方式,形成并落实常态化防控机制。县卫计部门要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水平。县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等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抓好晨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报告工作,做好校园内消毒、教室通风,加强饮用水源、学校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设施清洁、消毒,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和蔓延。

        三、加强监测,规范报告处置

        县卫计部门要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肠道门诊、发热门诊专设和运行,加大医务人员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学校传染病培训力度,提高对各类重点传染病的发现能力,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加强对接诊病人的排查,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例,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按规定收集、上报信息,以便及时、精准采取防控措施,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县疾控部门要主动跟踪了解疫情动态,加大主动搜索力度,准确把握和分析疫情动态,及时科学地进行预测、预警。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相关防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密切接触者追踪、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尽可能明确感染因素及传播链,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四、综合整治,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近期,各乡镇要迅速动员广大师生群众共同行动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要彻底清理房前屋后污水、淤泥、垃圾杂物,做好垃圾、粪便、污水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消灭卫生死角。要重点对校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对教师办公场所、学生教室、学生寝室、学校食堂、学校厕所等进行卫生大扫除,通风消毒,有效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五、强化宣传,做好健康教育

        县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加强校内健康宣传教育,向家长、学生普及健康防病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县卫计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明确宣传重点,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互联网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广电部门要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适时、适度、正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督导,督促落实整改

        县卫计、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大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监督力度,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加强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学校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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